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天津公司粉料罐车装卸、运输服务专有协议-20260417
发布时间: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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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物流天津公司粉料罐车装卸、运输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天津公司粉料罐车装卸、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物流天津公司承揽业务涉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钠土粉、重晶石粉、固井水泥、混合灰、钻井液等)输送至船舶项目;物流天津公司现有资源不足以完成此业务现申请材料输送服务年度协议保障业务正常开展。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单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输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单后,根据甲方工作量,配置足够的人员机具,在甲方指定地点装载完相应数量的材料后,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港口然后协助配合甲方将材料输送至船上(要求乙方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罐车本身具备气力输送能力)。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山东龙口物流基地或天津塘沽物流基地运送至山东日照港。运输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钠土粉、重晶石粉、石灰石、油井水泥、混合灰等材料,乙方自行评估投标风险甲方不做任何材料承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资质要求:

应答人需具备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

2.业绩要求:

(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合同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服务相关业绩。

(2)应答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完工确认单和3)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无需用户签字或盖章,单项次合同需提供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所有发票,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需提供与订单金额一致的所有发票。)和4)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3)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完工确认单等验收材料。

(4)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车辆要求:

应答人自有运输槽罐车辆不少于1台(含牵引车和挂车),需要提供符合相关要求包括: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车辆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人员要求:

应答人自有驾驶员至少1人,投标时需要提供A2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服务人员与投标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在有效期内。

5.服务商要求:

应答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中国海油不是应答人唯一服务客户,应答人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

6.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7.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张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hanghai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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